为保障学生安全,确保区职业体验项目活动顺利有序进行,特制订并试行以下安全规范要求。
一、课程基地安全规范要求
课程基地的场所、设施设备及人员安全由课程提供单位负责。每次课程活动开展之前,单位项目负责人员应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情况,开展实地的场地环境安全和设施设备安全性检查,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课程活动应选择在安全和较为安静的场所进行。活动场所应达到消防安全规定标准、配有一定数量卫生设施、符合未成年人活动需要。一般生均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课程基地应安排身心健康状况良好、比较熟悉学生教育、具有较丰富组织管理经验、善于沟通表达的人员担任指导教师。
基地可根据课程内容及参加对象情况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助教和志愿者,共同做好学生活动组织管理。活动过程中,指导教师及助教、志愿者应相互配合,教育组织学生有序参加课程活动。避免学生间出现打闹、争抢、推搡等现象,避免发生指导教师、助教或志愿者跟参加体验活动学生之间的矛盾冲突。指导教师或工作人员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未成年学生。
在课程项目实施之前,基地应进行指导教师、助教和志愿者的工作培训,确保工作人员熟悉课程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
课程活动过程中所使用的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或上海安全标准。基地应在活动场所显要位置张贴告知设施设备的使用操作规范与安全注意事项。在安排使用刀具、电钻、车床、铁榔头、擀面杖等工具或和面机、烤箱、煤气灶等设备时,应安排助教或熟悉操作要求的志愿者进行辅助。
活动前,指导教师应清晰讲解设施设备操作使用要求以及安全注意事项。活动中,指导教师和助教、志愿者应及时关注学生情况,切实做好操作指导与安全管理。
课程活动中如突发学生安全事故,指导教师应马上联系学生带队教师和基地项目负责人员协调处理。基地应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健康安全为第一位”等原则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二、学生组织管理安全规范
1、学生往返交通安全
组织安排中小学生职业体验活动,学生所在学校应安排车辆统一做好学生往返接送工作,并根据需要安排带队教师进行管理。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参加活动,学校应安排班主任、年级组长或政教处负责老师带队,带队老师跟进课程项目共同协助做好学生管理。
2、活动过程组织管理
学校带队老师配合课程指导老师组织开展职业体验活动。带队老师做到:在活动前应明确纪律规范要求,强调学生不得随意离开课程活动区域;活动中加强学生安全监管,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结束后做好学生整队和人数的清点。
3、课程活动注意事项
在组织开展职业体验活动时,学校应做好活动前的组织动员,介绍所体验的职业岗位和课程活动主要内容,引导学生适当了解活动要求。活动结束后,学校应开展一定形式的活动体验互动交流,引导学生更深入认识自我、探索职业,关注学生的真实体验感受。
如班级学生中有身体健康情况特殊的学生,原则上学校不能安排其参加职业体验活动。如家长有特别要求的,建议由家长亲自陪同参加。
三、接受消防安全规范检查
新开设职业体验课程必须接受普陀区职业教育联盟或委托的机构进行安全消防、组织形式实地检查,未通过的进行整改,整改通过给予开设,仍未通过取消课程开设资格。
已开设的课程不定期接受普陀区职业教育联盟或委托的机构安全消防、组织形式实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及时整改的取消课程开设资格。
本规定仅适用于普陀区内学生职业生涯教育体验活动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