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曹杨职业技术学校
烹饪开放实训中心材料管理制度
1、
材料采购由采购部门按照执行预算,根据实际需求,分批分期办理请款,执行采购。
2、
验收记账员依据结算发票或购货清单核点入库材料的数量、品种与价格,正确无误后填制“采购入库单”;并登记入帐
3、
保管人员对材料物资的安全与完整负责,妥善保管,注意防潮、放火、防磁。材料管理人员以外的任何人员不得擅自行动用各种材料。
4、
材料请领出库
根据实际需求,请领材料;验记账员按照请领人需求,填制“材料出库单”;
库管员依据经请领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批后的请领单,办理材料出库,并在“材料出库单”上加盖“材料发讫”戳记。
5、
材料盘点与清查
(1)
材料保管人员、记账人员、财务部按照《财产清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对中心的各种材料进行盘点与清查,月度终了进行材料盘存实物与材料明细账的核对,保证账实相符,季、年末材料保管部门、财务部共同组织清查盘点,保证账账、账实相符;
(2)
清查盘点情况必须进行记录,填制“物资清点记录清单”,库管员、核验员及参加盘点人员在“物资清点记录清单”签名或盖章;对盘盈、盘亏、毁损以及报废的存货,应当查明原因,材料保管部门书面报告主管领导审批后处理。
上海市烹饪开放实训中心
2019年6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