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烹饪开放实训中心
实训设备检修制度
1、报修设备如在保修期限内,由实训中心报修负责人填写“实训室报修单”经实训中心主任确认后,经办人员直接与设备供应方联系报修。
2、报修设备如在保修期限外,由实训中心报修负责人填写“实训室报修单”经实训中心主任确认后,再交学校相关主管部门联系送修。
3、送修设备应自备技术说明书和主要附配件,并随附“检修委托单”。、
4、设备修复后应由报修人填写“检修记录本”,“器材使用卡”及“检修委托单”上的有关内容。
5、取回报修设备时,应通电开机验收,应在“检修记录本”和“检修委托单”上填写验收日期和验收姓名。
6、设备修复取回后,如果再出现原来故障,应在取回后三天内返修。
7、送修设备原则上按送修日期先后及轻、重、缓、急情况安排。
上海市烹饪开放实训中心
2019年6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