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曹杨职业技术学校
烹饪开放实训中心器材(工具)管理制度
1. 实训室器材(工具)应由专人保管,建帐,做到账物相符。
2. 实训室自购器材(工具)必须进行验收,填入库单,建帐后方能领用。
3. 领用器材(工具)必须登记,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旧器材回收另入册,鼓励方便使用。
4. 其他部门借用实训室器材,须经实训室负责人同意,填好借物单后方可领用。
5. 仪器维修用器材,必须填写“仪器检修记录”和器材使用卡。
6.
实训室器材(工具)每年终清查一次。
上海市烹饪开放实训中心
2019年6月修订